有言在先,以文字、图像、语音、视频等形式对家庭经济生活契约双方的行为作预先说明和约定,强调契约精神,有效约束和规范契约双方行为。一旦产生纠纷或争执,在“有言在先”上签署的契约内容可成为维权评判依据,有效维护家庭权益,是家庭消费维权利器。